政策類別:福建省推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十條措施
政策級別:省級
企業成立年限:不限
主要扶持行業:其他行業
企業規模:大型企業, 中型企業, 小型企業, 微型企業
支持方式:評選認定
歸口部門:廈門市科學與技術局
摘要
申請成為福建省眾創空間的單位應具備:在福建省內注冊,具有獨立法人資格;完善的基本服務配套設施;集聚一批創新創業企業和創業團隊;完善的創業服務功能;每年有不少于2個典型孵化案例;完善的運營管理制度等條件。
主要申報條件
1.申報單位應在福建省內注冊,具有獨立法人資格。眾創空間運營機構成立時間和眾創空間實際對外運營時間均在1年以上。
2.完善的基本服務配套設施。可自主支配場地建筑面積原則上不少于500平方米,工位不少于30個;屬租賃場地的,租期應在5年以上;同時具備公共服務場地和設施;提供的創業辦公(工位)與公共服務場地面積之和不低于總面積的75%。
公共服務場地是指眾創空間提供給創業者共享的活動場所,包括公共接待區、項目展示區、會議室、休閑活動區、專業設備區等配套服務場地。公共服務設施包括免費或低成本的互聯網接入、公共軟件、共享辦公設施等基礎辦公條件。
3.集聚一批創新創業企業和創業團隊。年協議入駐(指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間,下同)創業團隊和企業不低于10家;入駐創業團隊每年注冊成為新企業數不低于5家,或每年不低于3家獲得融資;申請進入眾創空間的創業企業,成立時間一般不超過24個月。
4.眾創空間主要負責人及服務團隊須具備一定行業背景、豐富的創新創業經歷和相關行業資源。專職管理人員不少于3名,管理人員的專業知識、業務技能和服務能力能滿足創新創業服務需求。
5.完善的創業服務功能。與天使投資、風險投資、私募基金、投資及擔保機構等有良好的合作關系,有條件的眾創空間自身能提供創業投融資服務;建立創業導師服務機制,具備能滿足創業者需求的由天使投資人、成功企業家、技術專家等組成的不少于5人的專兼職創業導師隊伍;能夠向創業者提供研發設計、科技中介、金融服務、成果交易、認證檢測等專業化服務;每年開展的創業沙龍、路演、創業大賽、創業教育培訓等活動不少于6場次。
6.每年有不少于2個典型孵化案例。
7.完善的運營管理制度。管理制度包括企業(團隊)的入駐評估、畢業與退出機制、日常管理服務等規章制度。
8.服務對象及時限應滿足下列要求:
眾創空間主要服務于大眾創新創業者,其中主要包括以技術創新、商業模式創新為特征的創業團隊、初創公司或從事軟件開發、硬件開發、創意設計的創客群體及其他群體。
入駐時限一般不超過24個月。
申報材料及方式
1.眾創空間申報單位于2021年2月28日前向市科技局提交《福建省級眾創空間申請表》(點擊下載)及相關附件材料(紙質材料裝訂成冊,一式5份)。
2.市科技局對申請材料進行形式審查和現場核查,按照排名先后順序推薦。
3.省科技廳將組織有關專家進行評審,最后研究確定眾創空間名單。